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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网讯 近来,在山东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运营企业飞翔查看中,济南益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从不合法预付购进药品,被吊销企业的GSP认证证书,中止卖药。
济南益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从不合法预付购进药品,货台下方间隔内存有很多药品,经扫码发现部分药品来自医疗机构,未按规则凭处方出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不能实行岗位作业蓬首垢面,购进药品未检验,购销记载不完整。
济南益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涉嫌从不合法预付购进药品,经扫码发现部分药品来自多家医疗机构,未按规则凭处方出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不能实行岗位作业蓬首垢面;药品非药品混放,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放;运营面积中首要部分用于非药品运营;很多药品与其他杂物共存,卫生条件差,无温湿度调控设备。
以上2家药店从不合法预付购进药品等行为严峻违背《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规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物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则》、《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药品运营企业GSP认证盯梢查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令法规,吊销上述企业的GSP认证证书,并在市局网站发布。一起由所在地区局对其违背《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规则的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则处理。
据了解,被吊销及回收GSP证书的企业,按照《山东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运营企业被吊销和回收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认证证书后有关问题的告诉》(鲁食药监药市[2016]48号)规则,自《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认证证书》被吊销和回收之日起,有必要中止全部药品运营行为。对持续从事药品运营活动的,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物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则》(国务院令第503号)等法令和法规规则依法进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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